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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时效的载荷形式
振动时效可视为一种以循环载荷的形式施加于零件上的一种附加动应力。众所周知,工程上采用的材料都不是理想的弹性体,其内部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微观缺陷。铸铁中更是存在着大量形状各异的切割金属基体得石墨。故而无论是钢、铸铁或其他金属,其中的微观缺陷附近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应力集中。当受到振动时,施加于零件上的交变应力与零件中的残余应力叠加。当应力叠加的结果达到一定的数值时,在应力集中最严重的部位就会超过材料的屈服极限而发生塑性变形。这种塑性变形降低了该处残余应力峰值,并强化了金属机体。而后,振动又在一些应力集中较严重的部位上产生同样作用,直至振动附加应力与残余应力叠加的代数和不能引起任何部位的塑性性别为止,此时,振动便不再产生消除和均化残余应力及强化金属作用。上述解释已由大量的试验加以证明。 此外,我更主张从错位、晶格滑移等金属学理论上去解释振动时效机理。其主要观点是振动时效处理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在工件的共振状态下,给工件的每一部位(从微观角度说是工件里的每一个微观晶格)施加一定的动能量,如果施加的这个能量值与微观组织本身原有的能量值(残余应力本身是一种势能)之和,足以克服微观组织周围的井势(也可以说是对恢复平衡的束缚力),则微观区域必然会产生塑性变形,使产生残余应力的歪曲晶格得以慢慢地回复平衡状态,使应力集中处地位错得以滑移并重新钉扎,达到消除和均化残余应力的目的。对于残余应力集中的地方,残余应力值较大,其微观组织本身所具有的回复平衡状态的势能值也较大,所以,此处的残余应力在震动处理过程中消除的就越多。只有从这一观点上才能解释通许多用第一种观点所解释不通的一些现象,比如:在振动处理过程中我们只需施加一个方向的主动应力,就能消除包括垂直主动应力方向上的所有残余应力等。 |